北京市大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按照区政府要 求,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推进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大 兴区实际,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大兴分局起草了《北京市大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 租、抵押二级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 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大兴分局负责起草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旨在形成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聚 集、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 2 0 1 9 3 4 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 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