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5个等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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