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置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置实施方案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全面保障和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强国家课程统一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教基〔2011〕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置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全面保障和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强国家课程 统一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方案》 的通知》(教基〔2011〕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 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24号)以及《义务教育普及 中长期规划纲要》(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2010〕18号),特制定本置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1. 强化综合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素质导向,重视课程实效; 3. 统一设置、统一编写、统一评价,确保国家课程质量; 4. 加强课程管理,推进资源共享; 5. 加强考试与评价的改革,建立完备的评价体系。 二、 课程设置 按照原则“综合素质教育、生命教育和家庭教育、时代发展需 求、学科学科分层次的原则”,白天的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立 基础教育、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三个部分。 基础教育:中小学基本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自然、 社会和道德与法治,一年级至九年级每年设置1小时/周的体育、音 乐、美术、劳技等活动。 核心课程: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核心课程包括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