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经营食品制度(六篇)
禁止经营食品制度一、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禁止经营食品制度(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