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委托加工合同简约版
委托加工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 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加工产品品名、规格、等级及单价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6 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从乙方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 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盖章的附件(一)。 2、 “”“”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 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 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三、 订货和交货 1、 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 2、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 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 指定仓库。 四、 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 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 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合 同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 之日起算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发票之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