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
安庆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相关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