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的目标管控,规范合同、信息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其
交通与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