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管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管的通知 文号:浙人防办〔2017〕41号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人防部门“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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