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篇)
早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1、辅导学生早晚自习的当班教师。2、应当参加早晚自习的全体学生。二、自习时间早自习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6:10—6:55春秋季:周一至周五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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