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管理实施办法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组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笫一条 为规范考试监考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维护我校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制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组织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为规范考试监考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维护我校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木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我校组织的在校学生的课程考试。 第三条对参加考试的学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 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坚持公开、公平、量法 适当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冇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 本办法,负责对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学生考试纪律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试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或准考证等), 1030 捉前分钟进入考场,没冇携带考试冇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迟到分钟及其 以上者不准入场,按弃考处理。 第六条学生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将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角备 查;学生不准自行调换座位。 第七条学生参加考试,不准携带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内容摘录、作业本 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对已带入考场文字材料或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 定的地方。学生进入考场后,所带的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第八条学生的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考试结束时一齐收 回,严禁学生自带纸张。 笫九条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有字迹不清、试卷是空口或缺页等,可举手示意,可以 I 要求监考人员予以调换,但不得就试卷内容向监考人员提出予以解释的要求。第•条考 30 试开始分钟后方可交卷。在规定吋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在征得 监考人员同意后,将试卷翻盖在座位所在的桌面上后,方可离开。交卷后的学生应立 即离开考场,不准以任何理出查看试卷,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I 第•一条考试过程小,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传递答 案,不准与他人传换试卷,不准为他人作弊捉供方便。 笫十二条严禁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顺序整 理清楚,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在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场。试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