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综<2010>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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