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_为谋取正当利益而“主动”送财物是否构成行贿罪
为谋取正当利益而“主动”送财物是否构成行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89条第一款之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同时还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