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财政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变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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