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安全履职制度
干部安全履职制度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