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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