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于xx年11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xxxx年11月20日第一章总则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