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学生信息公示制度

东张村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示制度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 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二、通过设立公示栏向社

东张村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示制度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 助 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 级 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 式。 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 周 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 出质疑。 5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 情况属实,应 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 视情 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取消其被 资助资格, 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东张村小学 20222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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