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部门: HYPERLINK "http://www.110.com/fagui/unit_6507_1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部门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 规定》的通知 200812 漳政综〔〕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 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 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 , 目的施工招标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招标前期工作 第四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含调整)、 投资估算(含调整)、投资预算(含调整),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报有 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在审批投资概算(估算)时应列明工程建安投资。 () 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应当要求勘察、设计或审核单位在委托合同中向委托人作出工作深 度、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质量保证和责任赔偿承诺,未作出书面承诺的,委托人不得支 付相关费用;招标后因咨询成果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按照承诺进行赔 偿。 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质量保证和责任赔偿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国有投资项目招标采用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比选等公平竞争方式选 择具有经验业绩及诚信记录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比选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中接受招标代理业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的中介机构不得接受 同一个招标项目的预算价编制(含审核)业务。预算价编制审核单位及编制人员名称等在开 标前应当保密。

腾讯文库招标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