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2001年5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2004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贵州省人民政府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
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