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见习记录簿填写以及证书换发注意事项
一、填写对象1、公司引进的航海类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评估、考试通过或补考通过,且已取得《适任考试合格证(俗称白皮书)》;2、公司海船值班水手/机工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评
一、填写对象 1/ 、公司引进的航海类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评估、 考试通过或补考通过,且已取得《适任考试合格证(俗称白皮书)》; 2// 、公司海船值班水手机工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评估、考试; 3// 、公司长江船干套考海船三副三管轮或二副二管轮。 二、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第六章船上培训和船上见习 第五十六条通过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者,应持《船上 12 培训记录簿》,在船上完成不少于个月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船上培训记 6 录簿》中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和内容;其中应有个月是在船长或高级船员 的监督下履行了相应的驾驶台或机舱值班职责。 第七章适任证书的签发与管理 第五十九条通过适任考试、评估并完成第六章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者,可向 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签发适任证书的申请,并提交《船员服务簿》和《船上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