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 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 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 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 全甚至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及制订“危 急值”界限值,并每年对“危急值”项目进行总结分析,修改、 删除或增加项目,以逐步建立起适合于我院病人群体和临床工作 的“危急值”项目表。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 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应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 医务科审查同意后检验检查科室修改,检验检查科室将申请保留。 应重点关注来自急诊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心血管内科等危重病 人较集中科室的标本与检查。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 负责”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危急值”登 记本,对“危急值”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四)各医技科室人员在发现“危急值”后,应立即进行复 核确认,按“危急值”报告流程,10分钟内实行双形式报告(即 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同时在lis系统上发布报告),并在《“危 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 第1页共3页

腾讯文库6危急值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