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浙
()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 ,,《 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 革的决定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按照投资 、、”、,, 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 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对代 ,。 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代建制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 ”(“”), 出资人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托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 (“”), 项目代理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理行使项目 ,, 建设期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使 。 用单位的制度 【】, 第四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界定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是 (, 指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含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间 ), 接融资资金以及纳入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采用代建制进行的固定资产投 (“”)。 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 【】 第五条管理程序一般要求代建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