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 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 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 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 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 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 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 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 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 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 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 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 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 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