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劣
“最低价中标”的适用范围及应对办法 前段时间,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据说,当时该部分电缆属于乙供材范围,施工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择了电缆供应商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结果出
“最低价中标”的适用范围及应对办法 前段时间,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据说, 当时该部分电缆属于乙供材范围,施工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 择了电缆供应商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 结果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情况 诸如此类这几年,社会上更是不断爆出一些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案 例,使社会上对“最低价中标”这种方法议论颇多,甚至有声音要取 消这种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是否罪不可赦?本文想从“最低 价中标”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以及改进方法等方面予以阐述。 一、“最低价中标”的有关规定 目前,社会上称为“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主要是指《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及《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 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评标方法”,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 规定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 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只对技术部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