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管理制度
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管理制度 方法 5.3.2.1医疗类委托服务项目的审批:医务处负责医疗类委托服务项目的审批。科室负责人或分管人需提出委托服务申请,经科室内部审批后,由医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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