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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