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教学大纲》word版
《核医学Ⅰ》本科课程质量标准课程编号:11151701课程名称:核医学Ⅰ英文名称:Nuclear MedicineⅠ总 学 时:30学时(理论授课30学时) 学 分:2学分适 用 对:临床医学专
Ⅰ 《核医学》本科课程质量标准 11151701 课程编号: 核医学Ⅰ 课程名称: Nuclear MedicineⅠ 英文名称: 30学时(理论授课30学时) 总学 时: 2学分 学分: 临床医学专业(含法语、全科)、医学影像学专业。 适用 对: 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80% 课程考核: 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20%。 Ⅰ 《核医学》是高等医学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临床课程。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使 学生掌握核医学基本知识、核医学诊断与治疗的原理,方法,特点、适应症及临床意义。熟 悉核仪器和放射性药物的基本知识。懂得如何正确选择与合理应用核医学的诊疗方法,充分 认识核医学在现代医学中的价值与地位。并具有进一步学习分子影像技术的初步能力。培养 学生形成良好的医风医德,树立人文意识,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诊疗思维习惯,促进独立思 考,提高自学能力。 第一章绪论与核物理基础 目的要求: 一、掌握:原子核物理学相关的基础知识。 二、熟悉:核医学常用的放射性活度及辐射剂量单位。 三、了解:原子结构、核结构、原子核反应。 理论授课:1学时。 学时安排: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或关键词:元素、同位素、放射性核素、同质异能素、衰变、半衰期、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