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首遇制度

学校平安事故首遇制度 为了落实 “ 人人参与,一岗双责 ” 的平安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全员抓平安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园平安,使我校平安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平安工作 “ 首遇责任制 ”。规定,

学校平安事故首遇制度 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平安要求,调动广大教职 全员抓平安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园平安,使我校平安工作落到实 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平安工作“首遇责任制”。规定,所有 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 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和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碰到危害校园平安的 行为,如不及时制止或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的平安责任。为此学 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1、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 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 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 任。 2、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 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立即制止,主动消除平安隐患;如没 主动制止,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制作为的一部 份。 3、学校规定学校教职工在校内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平安、存 在平安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 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 责任。同时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身边的同学也加入到平安管理的行 列中来。 4、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平安受到侵 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限度予以迅速施 救、迅速报告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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