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儿童。二、服务内容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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