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贯彻落实《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