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917号)
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穗劳社养〔2005〕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妥善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养
关于受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