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印发《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商委(财办)、商业(贸易)、物资厅局:为引导我国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