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根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结合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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