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2021年度_1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2021年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
感谢您的下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2021年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 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 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 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 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 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部 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 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 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 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 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 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1 40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