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责 任 书
安 全 责 任 书(经理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
安全 责任 书 (经理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 生产责任制,提高公司干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特与 签订 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区内,不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伤残 事故。 2. 责任期内不发生一次火灾和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3. 责任期内不发生重大机械操作安全事故。 4.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章、遵纪、守法、纠正违法、违章、 违纪和各类不安全行为。 二:安全管理目标: 1.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令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狠抓各工种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确 保所属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管 辖范围员工做到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按规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加强部门日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两 次例行检查;并对检查存在问题立案处理、跟踪解决和将处理结果及整改状况提交 行政部备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行政部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 安全生产台帐。 3. 定期对所属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月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教 育活动(1、培训前应拟写培训提纲提交行政部审批;2、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和必 要的培训结果评估;3、部门必须建立员工安全奖惩制度,以配合公司总体方针政 策实施)使所属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 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 责任所属区域实行月份检查,季度总结,全年评比。 2. 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 逐层落实、层层分解。 3. 责任人在责任期内,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并针对部门实际情况 适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告公司安全 管理部门。如果责任人在责任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根 据事故的大小给予处罚,具体罚金为: 3.1发生工伤死亡1人事故处以罚款10000元; 3.2首次发生工伤伤残1人,伤残在1-4级的处以罚款8000元; 3.3首次发生工伤伤残1人,伤残在5-6级的处以罚款5000元; 3.4首次发生工伤伤残1人,伤残在7-10级的处以罚款2000元; 3.5屡次发生伤残事故的必须从严加倍处罚; 3.5.1发生工伤死亡1人以上事故加罚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