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制度
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制冷事业本部企业的标
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工作,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制冷事业本部企业的标准出厂物资管理 工作,包括原材料、生产设备、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合理规划、精细操作、科学管 理、节约资源、保障安全。 第四条 标准出厂物资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 第五条 制冷事业本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标准出厂物资管理部 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原材料管理 第六条 制冷事业本部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确 保原材料的品质与供应稳定。 第七条 原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 采购的原材料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原材料采购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囤积 过多原材料导致浪费。 第九条 原材料仓库应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储存,并严格执行 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原材料的使用时间合理。 第十条 原材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管理规定,防止 第1 页共 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