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管理安全责任书
出租房管理平安责任书 出租房管理平安责任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工作的详细要求,
出租房管理平安责任书 出租房管理平安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工作的详细要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 为主”的根本原那么,加强平安监视管理,落实平安责任制,房主 (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平安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平安条例等有 关规定,做好租赁房屋平安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展平安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 平安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平安。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 汛、防灾、用电、用水、用气等平安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 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平安用电。严禁在楼道 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平安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 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平安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 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着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 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群租、转借转让别 人。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存追究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