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协议

风险投资协议甲方:浙江山水旅游投资集团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季顶天乙方:浙江讯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沈惟鉴于浙江山水旅游投资集团(下称“山水集团”)与浙江讯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下称“

风险投资协议 甲方:浙江山水旅游投资集团 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季顶天 乙方:浙江讯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沈惟 “” 鉴于浙江山水旅游投资集团(下称山水集团)与浙江讯唯网络 “” 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讯唯公司)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方案 11 150015% .山水集团出资万元,获得讯唯网络股权。 12 .作为山水集团投入资金的保障,当数字文化广场项目立项后, 51%49% 山水集团对数字文化广场项目控股,讯唯网络占,并由山 水集团成立项目部全权负责,讯唯公司启动资金不足的由山水集团酌 情按融资成本价借资。 第二条、前提条件 21 .本次投资的实施,有赖于如下前提条件得以实现: 1 ()乙方股东会批准本次甲方投资方案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并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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