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6〕46号,2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6〕46号(2006年6月16日颁布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6〕46号,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