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班级委员会管理条例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班级委员会管理条例(二○一四年九月第二次修改,九月份团总支例会通过)为促进我院班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和团结友爱的班级氛围,增进班集体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班级委员会管理条例 (二○一四年九月第二次修改,九月份团总支例会通过) 为促进我院班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和团结友爱的 班级氛围,增进班集体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班级建设,发挥班级 委员会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让委员们各负其责,各尽所 能,使班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本条例,规范各班级委员会的设置。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各班级委员会设立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语工委 员、女生委员、心育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权益委员、宿管委员、卫生 委员及治保委员等职位,每届任期为一个学期,可以连任一届。各班级委会具 体设置如下: 一、班长(一名,隶属于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1.对班级其他班委会成员负责,做好与团支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辅导 员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其他班委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学期期末形成文字材料 上交辅导员和主席团; 2.全面负责班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并经常向辅导 员及主席团汇报有关情况; 3.定期组织班委会例会及班级的班会,讨论各项工作的开展; 4.时刻了解掌握本班同学各方面的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班级突发事件, 并能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 5.做好周末、节假日的学生归校签到情况统计,并将具体情况上交辅导员 和主席团统一汇总; 6.按时向主席团上交本月总结以及下月计划。 二、副班长(一名,隶属于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会秘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