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农业公司文印及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农产品农业公司文印及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第八条本规定所指的办公设备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办 公桌椅、电脑及企业网络相关设备等。第九条公司的文印工作负责人为综合部经理,具体执行人员为 文员。第十条 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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