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意见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意见 一、目的意义 股级中层干部是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执行决策部署、推动 工作落实的业务骨干,也是企业、群众办事必须面对的“重要关卡”。 股级干部职责重、风险也大,其廉洁与否、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工 作的推进、服务的质效、群众的满意度,关系到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 发展,关系到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否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 的实效。加强股级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去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工作的深化举措,对于预防股级干部职务犯罪,维护良好干群关系,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要求 按照“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个意识、立足三个建设、建立四 个机制”的要求,即:坚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 和权力运行全过程,强化股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立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清权查险、监督防范、 预警控制、考核评责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破解股 级干部中存在的“吃、拿、卡、要”、“庸、懒、散、腐”等机关“中 梗阻”顽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营造勤政廉政的工作氛围。 三、实施范围 股级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各股 室负责具体抓好落实。实施对象是机关股级中层干部、县公证处股级 干部,重点是拥有行政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执纪执法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