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派遣服务协议(BJ)(模板)
雇员派遣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 乙方: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雇员派遣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 厦13层1301 电话:电话:010-59271212 传真:传真:010-59271313 联系人:联系人:RubyZang 鉴于: 因甲方需要在北京或中国境内多个地区通过乙方向其提供人才派遣服务,故甲方同意由乙方履 行本协议中乙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人才派遣事宜达 成本派遣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有关名词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 1.1 人才派遣:系指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派遣员工签约通知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 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其他用工合同,并将其派往甲方工作且根据本协议和附件约定 为甲方提供相应人事服务的行为。 1.2 派遣员工:系指甲方需要使用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依法办理相关用工手续,派 遣到甲方的人才。 1.3 工资:系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或由乙方委托甲方支付给员工 的全部或部分劳动报酬(具体数额以附件3为准)。 1.4 代收代付费用:系指甲方委托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全部或部分劳动报酬时,乙方除支 付派遣员工工资外,还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代员工扣缴或支付的费用, 一般包括:依法由乙方缴纳和代扣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残疾人保障金、经济补偿 金、医疗补助费、体检费、档案管理费、学历验证费等。如有其他甲方要求乙方代 收代付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以附件形式约定。 1.5 管理费:系指甲方使用乙方员工而应支付给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派遣员工工资和 代收代付费用除外)。一般包括:甲方就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而支付给乙方 的服务费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单方承担的营业税。 1.6 法律: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