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不拉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村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
不拉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村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 部门和单位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依据《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 上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 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4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和ⅱ级(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超出乡(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涉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 全生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