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四支队伍管理办法》xx县(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
精品文章 《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xx“” 县(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 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 xx12xx 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陕办发〔〕号)、《市关于加强全 x 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办字 xx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即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驻村 “” 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是我县精准扶贫脱贫最前 沿力量。 第三条 “” 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要突出力量整合,应遵循精准选派、 严格管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选派 第四条 “”“ 驻村工作队干部由包扶单位按照因村情选人、选硬人、硬选 ” 人的原则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审核,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发文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要 对各自选派人员负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