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资助工作安排方案
精选孤儿资助工作安排方案为进一步满足我县孤儿在生活、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障工作机制,全面营造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
精选孤儿资助工作安排方案 为进一步满足我县孤儿在生活、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 需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障工作机 制,全面营造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 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 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促进孤儿健 康成长。 成立领导机构 县成立孤儿救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县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 门主管副职组成,负责全县孤儿救助工作。 救助对象 凡有我县户籍,失去父母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公 民,均可享受救助。 救助对象的确认 由孤儿本人或代养人申请,村、乡镇(街道办)审核无误后,报 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汇总后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民政部,进行 网上审批,批准后的孤儿即可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救助内容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