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管理办 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 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 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 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 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 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 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第四条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 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 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 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 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