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为分析视角

论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为分析视角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为分析视角随着中国司法体系不断完善,判例制度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判例制度是指通过法院审

—— 论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 为分析视角 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为分析视角 随着中国司法体系不断完善,判例制度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判例制度是指通过法院审判某一案件后,对该案例的相关法 律规则、法理逻辑和司法实践做出的解释和引导,以指导和规范今后类 似案件的审判,对司法实践的规范性和连续性起到关键作用。本文从两 大法系比较研究的角度,探讨中国判例制度的构建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判例制度的起步 中国判例制度的起步可以追溯到1998年,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开始 在全国法院内部试行判例检索系统。该系统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判 例和部分地方性的判例,对于法院审查案件以及裁判员撰写审判文书时 提供参考和借鉴。在本质上,中国的判例制度是一种法官自觉参考和继 承的灵活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判例检索系统只提供参考案例,检索结 果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也不必按照判例去裁判, 且法院裁判不能形成判例,这意味着司法判例在中国并未成为一种正式 的规则,而只是司法实践中的指南。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并实施,进一步系统化了中国的判 例制度。《规定》规定了四种判例:(1)指导性案例;(2)经典案 例;(3)创新性案例;(4)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针 对某一特定问题作出的具有引导性和权威性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公开 发布;经典性案例是指具有普遍法律意义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创新性 案例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应用原有法律规则外,首次适用适当的法律规则 的案例;典型案例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法律规则的典型案例。 二、对比两大法系中的判例制度

腾讯文库论中国司法判例制度的构建——以两大法系比较研究为分析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