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五、案例分析1、太子号于1990年3月1日在汉堡港交付承租人使用,1991年3月5日在中国上海港还给船舶所行人。租用时间超出了租船协议要求10个月租用期,因为市场租金率上涨,船舶全部些人要求承租人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