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温岭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 引领,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 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

温岭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 革实施方案(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 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投资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现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提前介入、数据代跑、全程代办、容缺受理、“多证合一” 等措施,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用地清单制) 改革,实行预审批工作机制,实现项目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缴 1 纳土地出让金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全部审批事 项,创新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 二、实施范围 (一)适用项目。“拿地即开工”适用于尚未取得土地使用 权,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12 适用项目主体要求.投资主体已经注册登记;.拟落地项目已经 土地招拍挂联席会议及项目入园联席会议审定。 下列建设项目除外: 1 .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金属冶炼和生产、储存、 输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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